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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警航支队用3架直升机实现立体防控
2014-11-19 09:27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2012年8月22日,两架编号为15061、15062的意大利制AW109SP型巡逻救护警用直升机正式列装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并成功实现首飞,拉开了鄂尔多斯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警务飞行与空中执法的序幕。

  2013年6月22日,编号为15063的1架俄罗斯制K-32型消防灭火警用直升机也列装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截至2014年10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装备的3架警用直升机总计飞行3365个架次、1092小时29分,并按期完成首次定检工作。

立足维稳形成“新型治安”

  鄂尔多斯,一座矗立在黄土高原上正在崛起的新兴工业化城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西、北、东三面被黄河环包,南面与山西、陕西、宁夏三省区相接,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2000年以来,借助西部大开发之“春风”,鄂尔多斯经济社会迅猛发展。近十年来,鄂尔多斯公安工作也迈上了跨越式发展道路,“平安鄂尔多斯”成为社会治安品牌和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重要活力资源之一。

  在公安工作整体稳步推进的同时,为把握未来社会治安工作的提前量,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空地立体化社会治安大格局,打造鄂尔多斯治安工作新品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决定,率先在全自治区成立警航支队,履行新形势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空中指挥、空中支援、巡逻防控、抢险救灾、反恐维稳、防暴处突、缉毒缉私、消防灭火等紧急公安警务任务,履行政府公务任务、服务社会公益事业职能。截至目前,该警航支队是全自治区公安机关唯一的一支空中治安力量。

  早在2006年,公安部就将鄂尔多斯市列入警用航空事业“十一五”规划试点地区。2010年6月,经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批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暨鄂尔多斯政府飞行队成立并开始组建,经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总体拟定规划购买6架警用直升机,分两期购置。先期购置2架意大利制AW109SP型巡逻救护直升机、1架俄罗斯制KA-32型消防灭火直升机。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的成立,使鄂尔多斯市乃至内蒙古全区公安机关首次有了空中侦察和执法力量,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全区公安机关空地一体化新型治安防控格局基本形成;全区公安工作由传统向现代化、科技化、精确化进程开始迈进,对在新形势下提高全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有媒体评价,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在持续推进“平安鄂尔多斯”建设,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璀璨明珠,维护全自治区良好社会治安秩序,构建祖国北疆安全屏障,推进全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里程碑的深远历史意义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汇聚精英打造专业队伍

  2011年8月,以解放军陆航部队副师级转业干部刘首斌应邀来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为标志,警航支队筹备组建工作迈上了实质性步伐。

  从2011年12月至2014年10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联合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先后四批次,向全国14个省市选调招聘具有飞行、指挥、质控、机务、保障资质等各类专业人员38名。其中,军转安置4人、选调30名、外聘4名;飞行员9名(特级飞行员2名、一级飞行员3名、三级飞行员4名,达到了直升机与飞行员1∶3的标准)。

  2010年6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成立时为正科级建制。2011年4月,在筹备组建警航支队的同时,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关于从公安机关在编民警中选拔培养警用航空飞行人员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公安机关选拔王建民、王鹏、苗锋、乌拉4名民警作为飞行学员,并与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代为培训。

  考虑到全国警航建设蓬勃发展的趋势和履行空中职能任务的实际,2012年9月自治区编委批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为副处级建制,编制70人。内设综合办公室、飞行指挥室、质量监控室、安全管理室和飞行大队、机务大队、保障大队、空警大队八个部门,简称“四室四队”。

  同时,为加强和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党对警航支队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的绝对领导,确保警航队伍政治纯洁、思想稳定,确保飞行训练的正确方向和中心地位,2012年11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机关党委批准以刘首斌支队长为书记的5人党支部委员会。

  2012年3月、7月和2013年4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先后邀请公安部警航办、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兰州军区空军司令部以及内蒙古空管局、鄂尔多斯民航机场等航空管制部门到鄂尔多斯召开三次较大规模的航空管制保障工作协调会,勘验、设置、规划了巡逻飞行航线,划定警用直升机航线空域并审议、签署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航空管制协议》,为警用直升机飞行提供了法规和制度保障。

  2013年9月29日,3架警用直升机编队飞进自己的“家”,正式入驻警航基地,开启了新的运行机制。该警航基地建设标准高、设备设施全、功能用途多,是集3架警用直升机飞行及保障设施完备的一体化综合性飞行基地。在此之前的一年零一个月,3架警用直升机一直“蜗居”在鄂尔多斯通航公司机库内。警航基地建设项目于2012年5月31日由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基地选址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曼斋庙村,纳入鄂尔多斯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二期建设项目,总占地15公顷(约217亩),总投资1.5亿元,于2012年8月17日开工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自筹。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预计2015年6月可投入使用。

  实施警务飞行应急联动机制,开辟警用直升机机载特警空降反恐训练场,既拓展了警航基地的功能用途,又开启了多警种联合训练运行新机制。

实战转型确保圆满履职

  首飞以来的短短两年时间,3架警用直升机先后完成目视飞行、仪表飞行和空中索降、消防灭火、绞车救援等训练课目,以令同行惊讶的速度稳步推进各项训练任务,以万无一失的标准多次圆满完成了公安部警航办下达的飞行训练任务。

  “走出去”接受系统业务技能培训。2012年4月至2013年10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先后组织6批42人次各类警航专业人员分别赴意大利、俄罗斯直升机制造厂家和国内相关机构完成转机型、机务维护、航空管制、飞行保障等技能培训。

  “请进来”全方位教授机载业务技能。2013年7月、8月,邀请上海警航队5名空(特)警队员来教授AW109SP型警用直升机空中索降技能,并抽调了东胜和康巴什两地5名特警队员参训。历时34小时训练,5名特警队员完成了着装、登机、准备、索降、着陆等执行机载空中索降任务的基本要求与业务技能基础。

  自2012年8月22日警用直升机首飞以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先后30多次执行空中航拍、空中安保、空中巡逻、空中搜救等警务飞行任务,次次“牛刀”小试,圆满完成飞行任务。

  这其中主要包括:两次配合相关警种圆满完成国际性文化体育赛事空中安保;两次配合相关警种圆满完成大型公众祭祀活动空中治安巡逻;两次跨地区配合相关警种执行首府元宵节群众性文化活动空中治安巡逻;两次配合禁毒部门实施空中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参与东胜“6·30”暴雨灾害遇难群众搜救任务,找到4具遇难者遗体;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警用直升机分别对全市各主要城区以及重点路段进行空中巡查,对社会治安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2014年7月中旬,两架警用直升机飞赴通辽市,执行了公安部组织的2014黑、吉、辽、蒙四省区警务合作公安特警跨区域远程拉动反恐处突演练,圆满完成反恐演练任务;2014年9月中下旬,警用直升机圆满完成“长城2号”反恐怖演练飞行任务和鄂尔多斯2014库布齐沙漠应急救援演习任务。

  鉴于警用直升机首飞以来在作用发挥和各项空中任务的突出业绩,2014年3月、7月,自治区公安厅分别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通令嘉奖一次。

与时俱进 

争创一流警务航空队

  警用直升机究竟有多大作为?随着警用直升机发动机轰鸣和几场汇报表演以及简单的任务飞行,业内同仁和社会各界也一直在猜测。警用直升机能否真正满足急、难、险、重等重特大公安警务工作需求?能否完成政府紧急公务活动?高尖端装备和高资金投入是否与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成正比?未来发展前景如何?

  针对诸多猜测和疑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警航支队长刘首斌郑重宣示:“警用直升机不是‘宅男’,不是养在温室里的花,不是绣花枕头,不会一直‘蜗居’在警航基地靠财政供养吃闲饭。警航支队不再做花拳绣腿的表面功夫。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成立于‘十一五’末,起步组建于‘十二五’。随着警用直升机在公安警务、政府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广泛运用,‘十三五’将是鄂尔多斯警航建设全面发展、运行日臻完善和履职高效快捷时期。”

  “经过两年来的运行与磨炼,警用直升机实战能力初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警航支队将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真正发挥空地一体作用将拭目以待!”面对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刘首斌支队长郑重地向社会各界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承诺:“一是加强专业人员的选调和培训,提高履职的整体实战能力。二是加强与其他警种的协作配合,尽快向警务实战化转型。三是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扩大履职服务范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既是公安机关的一支空中执法力量,也是鄂尔多斯政府飞行队,要为鄂尔多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航支队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全体警航人按照“与时俱进,创建全国一流警务航空队,立体防控,构筑鄂尔多斯治安新格局”的建队目标,克服了办公条件简陋、技术力量薄弱、飞行管制受限等诸多不利因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历经两年时间,走在全国警航工作前列,付出了艰辛努力。

  警航支队作为全自治区唯一的一支空中治安力量,首飞两年来在警务飞行实战任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在执行各项飞行实战任务的同时,警航支队积累了经验、磨炼了技能、锻炼了团队,为在今后能更好地完成各项警务飞行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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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车彦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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