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PA网
《航空法》最快明年底出台 千米下空域开放
2014-12-18 08:38  来源:航趣私人飞机网   

  

  11月22日召开的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给已试点4年多的中国低空空域开放,再次打开了一扇亮窗。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此次会上就明确表示,将“最大限度盘活低空空域资源”,这给了市场很大的遐想空间。

  3000米空域有望加速开放

  上述会议确定,在海南岛、长春、广州、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昆明、重庆飞行管制分区进行真高1000米以下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力争2015年在全国推开。这意味着,我国自明年起将允许私人飞机使用1000米以下空域,不必得到军方的批准。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通用航空机队在册总数为1654架(具),比上年增长23.2%。不过,据2014最新 《中国大陆地区通航企业实力报告》显示,这些通航飞机分布排行前十的分别为四川、广东、北京、黑龙江、湖北、陕西、上海、山东、新疆、天津。

  另一方面,1000米以下的低空空域开放早几年前就在各界的预期之中,而它的局限在于,只有直升机、紧急航班和飞行训练等可以受益。因此,市场更为 期盼的是,何时在开放1000米以下空域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开放3000米区域的低空空域。对此,王霞表示,随着《航空法》的加快制定,3000米空域也 有望加速开放。

  中航协通用航空委员会总干事王霞表示,会议除确定在沈阳、广州飞行管制区,以及海南岛、长春等10个飞行管制分区进行真高1000米以下空域管理改革试点之外,备受关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也已经列入国家立法计划。

  王霞预计:《航空法》最快在2015年底或2016年初出台。她同时指出,1000米下的低空空域在2015年全面推开后,届时开放的低空空域应该 不止10个,并且下一步还会在一些空域不是很繁忙和军管冲突不严重的3000米区域进一步低空开放,这将为通用航空带来更加巨大的经济效益。
  而《航空法》备受关注的意义在于,我国航空领域现行有效的唯一一部法律《民航法》由于调整范围限于民用航空,不能对空域管理进行全面规定,只有制定 《航空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空域分类管理以及与此相关的体制性问题。这次确定将《航空法》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也是从法律层面把促进通用航空发展作为国家意 志加以明确。

分享到:

相关报道:

标签: 《航空法》
[责任编辑:李珍]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