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刑法》等法律均有关于民航安全的明确规定。《刑法》第123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 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对于扰乱机场等公共场所秩序、扰乱航空器等秩序以及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航空器等行为的处罚条款。 遵照法律条文,违法的代价其实挺大的。可是在现实中,为什么还一再有旅客“机闹”,而航空公司却一再“求私了”? 航空公司一般都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千万别因此延误了航班,如果返航、备降等,代价就更大了。万一再经过媒体报道,更多不明真相的老 百姓肯定同情作为个体的旅客,而认为航空公司“店大欺客”,那么航空公司的名誉是否会受损、客票销售是否会受影响都是未知数。但是不是正因这样息事宁人的 心态反而助长了“机闹”的气焰? 其实,普法工作首先应在航空公司层面开展。笔者知道有的航空公司甚至设有“委屈奖”,即空姐或地勤工作人员在与旅客发生冲突时,明明是旅客的错,员工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航空公司也不愿意让员工维权,而是给员工颁发一个“委屈奖”,对员工进行安慰。 法律明确了航班上的空警在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对嫌疑人进行盘问、检查、临时管束、强行带离、当场处罚乃至使用警械、武 器。但是,在实践中,空警很少采取果断措施,只因为航空公司对空警的要求是“慎用警力”“服务执法”,拿了航空公司飞行补贴的空警也不愿违背航企的意志。 如果我们一直不告诉旅客在客舱内、机场内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做了的后果是什么,那么这算不算是一种失职?普法其实是对旅客,也是对民航员工的一 种保护。旅客在亚航航班上泼方便面事件发生后,韩国真航空在座椅背后的文件袋里放了一张提示卡片,上面写着“在航空器客舱内发生对乘务员/职员施暴、威 胁,妨碍工作,吸烟,性骚扰等行为,依照《韩国航空保护法》,最高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只有不断普及法律常识,加上严格执 法,才能还机舱以安全与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