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由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下称“飞行员协会”)和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下称“中航协”)牵头,国内40多家客运和货运航空在北京共同签署了《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下称《公约》),对航空公司之间的飞行员尤其是机长的流动进行规范。
民航局安全总监吴成昌、中国航协理事长李军、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秘书长赵东升出席签约仪式。 《公约》对参与联署的航空公司每年飞行员进出数量进行了限制:各航空公司每年可流出的飞行员不得超过其前一年底在册飞行员数的1%,航空公司收到赔偿后才允许飞行员离职,而新成立的航空公司每年可流入飞行员的数量也按照航司运营年限有严格限制。 国有三大航的飞行员占到了国内运输航空可用飞行员的80%。《公约》的出台将有利于三大航避免飞行员流失,但却会对近年来新成立的民营航空招收飞行员产生限制。有新近成立的民营航空甚至拒绝签署这一文件。 尽管《公约》也强调航空公司不得禁止飞行员流动,但有国有航空飞行员认为,这一《公约》出台将对有离职诉求的飞行员产生更多阻力。 《公约》称,飞行员年度流出幅度,按航空公司上一年12月31日在册飞行员数调控,原则上不超过1%,特殊地区(如新疆)可低于这一幅度。而依靠从其他航空公司流入解决飞行员来源的航空公司每年可净流入人数(即扣除流出人数)从2到15人不等,按照飞行员等级(机长/副驾驶)、接收方运行年限 (1-6年及以上)和所获颁运行许可(121部/135部)来区分,精确到个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