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下放的核准事项由地方政府按国家规划进行核准,并落实“各负其责、依法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管机制。新的改革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改革的切入点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我国通用航空的快速发展,通用机场投资建设的核准权限就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这是直接“牵”准了我国通航改革发展的“牛鼻子”。
通用航空的发展依赖于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目前,我国通用机场的投资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通用航空快速健康发展的瓶颈。在一线城市的国际枢纽机场,包括公务航空在内的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存在严重的资源竞争,由于难以带来非航收益,通用航空的发展常常被机场管理者排挤和打压,使得很多潜在的市场需求难以释放,通用机场的投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影响了未来通用航空的发展速度和趋势。与此同时,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由于通用机场建设的审批层级过高,即使存在区域通航市场开发的巨大潜力,民间资本和小微企业也难以承担通用机场建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通用机场投资核准权限的下放,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和有效践行。“依法监管”的基础是有法可依,也可说成是有可依的法。目前,我国通用航空的相关法律法规仍待健全,宏观的原则和法律精神难以在具体执行落实过程中发挥应有的法律效力,只有将权利赋予可执行的机构和部门才能发挥法律法规的最大效力。相对运输机场而言,通用机场的客户群体有限,社会影响较小,区域性差异较大,只有让地方政府在通用机场的投资建设审批方面具有更多的灵活度,才能有效促进通用机场的健康发展。有效降低通用机场的建设标准和运营要求,依赖于相应规章体系的不断完善。《通用机场建设标准》仍需要配套政策和规范才能真正实现通用机场的分类建设。另外,国际上绝大部分通用机场没有设置塔台,也不收取空管费用,而我国的《无塔台机场的飞行规则》和《无塔台机场的目视避让程序与飞行员责任》尚未建立,如何建设无塔台机场并安全运营还有待政策与规章的支持。
下放通用机场投资建设核准权限,是促进有效投资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通用机场的投资建设和差异化定位,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鼓励在枢纽机场附近修建通用航空减压机场,使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都有适用的机场设施,提高各自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对于大型或超大型城市周边的减压机场,应积极引入运营商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公务航空为主体的通用航空规模化发展。在二、三线城市,充分发挥通用航空的城市服务作用,在发展支线航空的同时,开拓通勤航空市场,吸引私人飞机客户,使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互为补充,实现城市交通服务的多样化。在偏远地区,应发挥经营灵活的特点,结合当地资源和地理特点,开发通勤航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社会服务,充分发挥通用机场服务城镇、社区以及提供国家基本航空服务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