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民航局(Anac)最近公布了有关国内航线旅客行李的新规定方案。这是巴西民航主管部门对航空公司丢失旅客托运行李应履行的赔偿义务以及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的重量限制所作出的新规定。 该新规方案是在2000年规则的基础上修改后提出的。据此,托运旅客行李的航班没有按期到达目的地时,航空公司需向旅客支付305雷亚尔(约合人民币940元)的赔偿金。 航空公司找回遗失旅客托运行李的期限,将由现行的30天缩短至7天。此外,未能找回旅客托运的行李时,赔款应当于7日内向旅客支付。 赔偿金额的上限定为3450雷亚尔,但是如果旅客诉诸法律的话,赔偿金额还有可能提高。 有关旅客随身行李的重量限制,现行的规定为最大5千克,新规将变更为最低5千克,重量上限由各航空公司自行确定。由此,人们预计今后旅客带入机舱的随身行李将会增加。 此外,对于没有托运行李而只带有随身行李的旅客,有可能设置特别折扣机票。巴西民航局表示,根据行李遗失的件数和赔偿的支出金额等,将考虑研究制定出航空公司的行李搬运处理服务质量标准。(王英斌编译自《圣保罗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