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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建在哪 县级政府可审查
2013-12-24 09:2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中南地区就二、三类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办法出台“瘦身”新政

  ■本报记者 许兰超

  为了促进通用航空的发展,继简化“上天”程序,放宽私用飞行驾照标准后,民航中南局12月2日出台《制定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11月22日起生效,试行一年。

  民航业内人士分析,管理办法明确了针对通用机场建设的规定,更对各项审批环节权限下放,目前我省市州不少地方建设通航机场热情很高,今后可为地方建设通用航空机场节省审批时间。

  中南地区发展通用航空非常紧迫

  在新的管理办法中,民航中南局将根据通用机场对公众利益影响程度,以机场最高月的起降架次为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通用机场。

  一类通用机场建设程序包含有总体规划,考虑通航机场实际运行情况及本着简化审批程序原则,将总体规划和初步设计同步进行。二类通用机场将新建机场选址和(预)可行性研究合并为一个步骤,同时取消了总体规划的内容。

  湖北民航权威人士分析,这样分类今后管理也有章可循。此前,民航局尚未制定通用机场建设的规章,通用机场的建设程序一般参照运输机场的建设程序执行,或者是申请临时起降点。

  民航中南局表示,由于运输机场的建设程序审批时间长,建设标准高,使得很多具有建设通用机场意愿的企业无所适从,阻碍了通用机场以及通用航空活动发展。因此,民航局要求各地出台相应法律规章,简化审批程序。而且,中南地区以及珠海地区,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尽快出台相应的通用机场建设管理程序,非常紧迫,也非常必要。

  审批过程瘦身 地方政府自主权更大

  民航权威人士认为,新规对通用机场的选址到建设各个环节上都较以前减少审批环节,这也与民航局要求“简化审批程序,促进通用机场建设”思想一致。

  其中规定:“拟选场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审查申请”,为促进通航发展,该办法规定通用机场选址经“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即可进行场址审查。

  此外,虽然建设一类通用机场仍需要有总体规划,但对于二、三类通用机场建设来说,可将新建机场选址和(预)可行性研究合并为一个步骤,同时取消了总体规划的内容。

  该权威人士介绍,目前我省现有荆门漳河机场和荆州沙市机场等两个通航机场,起降点有随州历山机场。有一些正在建设,省内市州热情都很高,不少地方也都在申请,比如罗田、黄石等地。

  以往,省内地方想建设通用航空机场,要先报省发改委,经同意后才能在民航主管部门申请临时起降点,一个运输机场申请到建设完工需要十多年,临时起降点申请到完工也要两到三年。新政出台,今后地方政府的自主权更大了,如果当地有企业愿意投资,建设时间就能提速。

  ■聚焦■

  将加快我省11市州通用航空机场项目审批

  此前,记者曾做过调查,可以确定在湖北省17个市之中,拥有在建或者计划建设通用航空机场项目的有11个市,即黄石、荆州(包括沙市机场、梅子湖机场和洪湖机场、石首机场)、十堰、襄樊、荆门、咸宁赤壁、随州厉山、恩施来凤、天门、仙桃、神农架。其中有部分是定位在民用机场,同时兼顾通用航空服务。

  湖北民航安监局介绍,目前我省真正意义上的通航机场就是随州历山机场。昨日,随州市发改委人士介绍,该机场前期筹备也花了不少时间,新政出台肯定是利好消息。目前正在积极申请的黄冈市发改委一位人士说,该市筹备通用航空机场已经很长时间,中途因为审批问题还一度暂停,目前黄石、鄂州、黄冈三地在争抢建设。他认为缩短审批环节,能提速地方通航事业发展。

  (原标题:通用机场建在哪 县级政府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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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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