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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成为“买单王” 海航租赁系资本术
2011-12-16 14:0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进入年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HNA Group,简称“海航集团”)内部员工新一轮“集资”开始,一年半收益率达到18%。这家2010年底资产负债率就接近80%的企业,投融资运作正如火如荼。

  其最新的上市公司平台,是借壳ST汇通后,10月28日刚更名挂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租赁”)。

  不过随后渤海租赁就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阶段,12月初一复牌,就公告动用24.3亿成本,购买海航集团旗下飞机租赁公司海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香港”)100%股权。

  12月10日,融资活动继续进行,渤海租赁公布与海航旗下的渤海信托开展4.86亿元、年利率10.5%的关联信托贷款。

  同日,持有渤海租赁44.9%股份的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航资本”),又公布将4000万股渤海租赁股权质押给五矿信托,为旗下长江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融资提供质押,至此海航资本质押的渤海租赁股权已经达到其持股比例的50%。

  12月14日,最新的融资计划仍在进行,海航资本将持有的1950万股渤海租赁限售流通股股权收益权授让,与陕国投合作发行股权收益权集合信托计划,预期年收益率超过9%。

  短短一个月时间,如此多的投融资运作,不得不让人深刻体会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那句名言:“中国没人能看得懂海航”。

上市公司“买单王”

  纷繁复杂的运作总有一条主线。按照国内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对本报的说法,“如果看不清目的,看看是谁买单”。

  对于海航集团而言,渤海租赁仿佛成了新的“买单王”。

  此前,渤海租赁是吸金王。渤海租赁2007年底在天津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为商务部主管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不过2008年起,为了助推借壳上市,海航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陆续给渤海租赁注入了几十亿资本。

  特别是2009年最后4个月,连续6次增资,渤海租赁注册资本达到62.6亿元,次年1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

  2011年5月渤海租赁借壳重组获批,10月末更名挂牌。12月初的资产购买交易,渤海租赁获得海航香港100%股份的代价,是现金支付16.5亿元,以及承接海航集团及海航国际总部对海航香港的债务7.8亿元,共24.3亿。

  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总额,相比2011年6月30日数据也分别增加45.16%及92.58%,负债增幅大于资产增幅,资产负债率由53.05%增至70.38%。

  另外,根据海航集团的战略规划安排,海航集团拟以上市公司为平台整合下属租赁业务资产,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将上述租赁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渤海租赁也将成为A股第一家租赁控股公司。

  除渤海租赁外,海航目前下属还有5家租赁公司,分别为长江租赁、扬子江租赁、大新华租赁、香港国际租赁和海航香港。最近获得金融租赁牌照的皖江租赁也由海航集团控股。

  这些资产购买,无疑又需要上市公司继续“倒吐资金”或募集资金,海航香港资产购买后,渤海租赁立即开始信托融资或许就不难理解。华泰联合证券分析师李聪预期,作为资本消耗型的企业,渤海租赁必将再融资。

做大利润的资本游戏?

  资本运作本无可厚非,不过多位受访租赁人士认为,海航租赁系运作模式目前的最大风险点,或许是其用资本运作掩盖了主营业务。

  此次海航香港资产购买,投行人士还有另外一个注解,即做大利润。由于在借壳重组时,渤海租赁母公司海航实业(现海航资本)曾经承诺,2010、2011、201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数)不低于3亿元、3.6亿元和4.32亿元。

  若低于当年的承诺数,则海航实业在上市公司当年年报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以现金补足实际实现数与承诺数之间的差额,海航集团对海航实业上述义务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

  截至2011年9月30日,渤海租赁的上述利润指标相比承诺还有1个亿的差额,显然十分需要优质资产注入,而海航香港目前是世界排名前列的飞机租赁公司。

  而渤海租赁本身的业务,政府补贴也一直是重要构成。2009年度渤海租赁取得的政府补贴占其全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44.79%,2010年度占24.62%。

  渤海租赁管理层预计,2011年政府补贴比例将下降为7.58%。资产购买在2011年扮演了重要角色,不过这种靠满足会计要求而非做大主营的方式,业内也是争议颇多。

  一家租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还透露,由于资产规模有限,今年渤海租赁还多次在业内购买租赁资产,不过最终成交的并不多。“相比飞机、船舶、中小企业租赁,基础设施租赁在租赁行业内的利润率较低,而海航的飞机租赁,除了海航香港,都是面向集团内部的,因此利润率并不高。”

  他认为,海航租赁板块让人看不懂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海航既是承租人,又是出租人,而其他租赁公司一般是银行系、厂商系和独立第三方,很少同时担当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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