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批准,同意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航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建青海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筹建认可通知书所载明的内容如下:
拟筹建单位名称:青海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拟从事:陆上石油服务、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空中游览、公务飞行、航空器代管业务、出租飞行、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科学实验、空中巡查、飞机播种、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草原灭鼠、航空护林、空中拍照。 筹建期限:自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该单位在取得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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