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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已进入空管外所有领域
2012-08-11 11:00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从民航局了解到,近年来,民间投资在民用航空领域增长迅速,已经进入了除空管以外的所有领域。民航业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日益完善的民营企业,民营航空已成为中国民航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2010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别简称为“旧36条”和“新36条”),民航局在各部委中率先出台实施办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各种门槛限制,对各类所有制民用航空企业实行同等待遇。

  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民航业,民航局陆续清理了限制民间资本进入民航业的各项规定,保证民间资本享有公平进入行业的机会。

  据悉,在公共航空运输领域,我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航空公司总计46家,其中民营及民营控股航空公司10家。相继引入民间资本共计724亿元。其中,“新36条”发布后,新设民营航空公司吸引民间资本达15亿元。在通用航空领域,截至2012年7月底,全国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有140家,其中民营企业103家,占73.6%。在航空维修领域,民营企业在国内维修单位中占比达到24.1%。

  据了解,中国民航从仅有的1家局属飞行学校,发展到现在的10家,其中一半是民营投资。全国约14000家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中,民营企业占75%。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21个旅客吞吐量1000万以上机场的航线,基本都有民营航空运输企业运营。

  为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民航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民航局还通过加强持续安全监管,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保障财务考核机制。在2011年各航空公司财务考核中,民营航空春秋航空公司获得考核第一名,打破了只有大型国有航空企业才重视安全投入的传统认识。(记者梁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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