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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局贯彻《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2-07-27 16:47  来源: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康文生、范伯阳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明确了促进民航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务院发布的第一部指导民航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结合华北民航实际,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7月19日,华北局局长刘雪松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宣读了《意见》的内容,刘雪松局长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学习,将要求落实到位: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意见》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并理解其中的内容;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专题学习,集中讨论,充分领会《意见》的精神;三是要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华北地区十二五规划等中心工作,按照《意见》的要求进行调节、完善与补充,将《意见》的内容与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根据《意见》总体要求,一是着力把北京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坚持率先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推进国际门户枢纽建设,加大国际航班时刻的比例,巩固首都机场作为进出中国的第一大门户机场地位。二是努力增强国际航空竞争力。支持航空公司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国航依托首都机场建设枢纽网络的核心战略,全面落实民航强国全球化战略任务,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三是着力强化区域性枢纽功能,合理开发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至全国未通航的省会城市、重点经济城市、主要旅游城市的航线,形成支线向干线运输,干线向国际复合门户枢纽中转的运输网络,努力扩展华北区域干线机场服务网络,加强京津冀联动,鼓励天津和石家庄分担首都机场至二三线城市的客货流量。四是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探索航空经济发展规律,强化政府稀缺资源管理责任,完善航权、航班和时刻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最大限度地提升航空资源的利用效率。五是积极实施“基本航空服务计划”,全力促进支线航空发展,进一步巩固内蒙古支线航空试点成果,扎实做好阿拉善通勤航空试点和呼伦贝尔通用航空拓宽服务领域试点,支持引导航空公司加大对华北地区支线机场的运力投入,促进华北地区支线、通用、通勤航空发展,提高大众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华北民航发展质量。六是按照科学调度、保障有力的要求,首都机场建立面向公众的航班延误预报和通报制度,完善大面积航班延误预警和应急机制,规范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工作,努力提高首都机场航班正常率,持续提升运输服务质量。七是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安全问责制度,推进山西安全监管平台试点,着力提高航空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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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芷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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