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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
2013-11-26 14:57  来源:中国民航网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肇茜 报道:日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出台了《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自12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出台,一时引来多方热议。为让读者正确理解《规定》的新意以及对通用航空未来发展的意义和作用,《中国民航报》记者相继前往民航局相关权威部门、民航局空管局进行采访,并邀请民航院校专家学者撰稿分析,以期全面、深入、正确地解读《规定》。

  通过采访,记者发现,《规定》的出台,简化了相关通航审批程序,使更多通用航空企业从中受益;明确了通航任务审批细则,保证抢险救灾飞行任务能够获得及时批准,为通用航空发展提供了明确政策导向。同时,通用飞机起飞前仍需申请空域和航线,“看得到、叫得住、管得住”的空中管制原则没有变化。

  空管局负责受理飞行计划申请的空管专业人员告诉记者,对空管部门而言,对通航飞行计划申请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是否能确保飞行安全。通航飞行不是无序飞行,飞行计划审批更不是为通航飞行设置门槛。空管部门需要在全盘掌握管制区域内的飞行计划和动态后,才能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

  据悉,《规定》出台后,民航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将与军方建立密切联系,按照要求拟定执行细则,还将进一步出台政策,发挥通航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作用,促进通航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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