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民航局适航司向潍坊天翔航空工业有限公司第一架V750型无人机颁发了特许飞行证。潍坊天翔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轻型、多用途直升飞机研发、生产制造和相关技术服务,V750型无人机是由其在B2B直升机基础上改装研制的,并于2011年向民航局递交了适航证件的申请。民航局授权华东局进行该架飞机的适航审查,山东监管局加入适航审查组并全程参与了整个审查工作。
审查过程中,监察员严格按照适航司下发的《关于民用无人机的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ALD2009022)和《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ALD-UAV-01)的规定要求,对该型飞机的设计资料、生产制造过程、现场状况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根据飞机实际构型,制定了该型飞机的检查单,包括各系统安全状态评估、持续性适航资料评估、飞机现场检查等要求。此外,根据无人机运行和操纵等特点,监察员对现场研发试飞等情况进行了全程的跟踪,并确定了重点关注要素。在完成了对V750无人机系统设计及制造阶段的检查后,监察员根据适航检查单对该公司生产的首架机完成了单机检查工作。根据适航检查结论确认该无人机处于安全可用状态后,民航局适航司对其颁发了特许飞行证。 该无人机不仅是华东地区首架获得特许飞行的无人机,同时也是目前国内获得特许飞行证中起飞重量最大的无人机机型。此次审查工作,是在无人机项目上进行适航审查工作的重要进展,同时也为类似项目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实际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