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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夏兴华:提高管理 引导公务航空发展
2013-06-24 10:32  来源:中国日报网   

    面对近年来公务航空业务呈现的爆发式增长态势,如何正确把握发展机遇,促进公务航空健康发展?为此,民航局公务航空发展座谈会。民航局副局长夏兴华在会上表示,民航各相关单位应深入贯彻落实民航局《关于加强公务航空管理和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改进行业管理,完善基础保障,以实际举措引导公务航空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过去几年中国内地公务航空发展迅速,已经成为通用航空领域发展最快的业务之一,并在提高公务、商务出行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公务飞行可用机场等基础设施数量不足、时刻资源紧张、地面综合服务保障资源有限、市场供需失衡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影响到公务航空的健康发展。为促进公务航空持续健康发展,民航局于2012年底出台了《若干意见》,细化了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加强监督、维护运行秩序,创造公务飞行良好外部环境,完善保障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等五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采取措施,落实民航局《若干意见》有关工作要求,以推进解决相关问题。
 
    夏兴华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通用航空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投资的热点。在此期间,我国公务航空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公务机队规模迅速扩大,运营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截至目前,我国已成立公务航空企业15家,在册公务机166架。公务航空运营和保障企业应正确认识社会对公务航空的旺盛需求,把握目前公务航空的发展态势,了解公务航空市场规模增长快、增速波动大、市场结构不均衡、市场潜力待开发等特征,将发展的重点放在有效挖掘潜在需求、促进结构不断优化、提高抗风险能力等方面。

    针对在公务航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经营许可、基础设施建设、规章建设、税收、运行审批等问题,夏兴华指出,我国公务航空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这要求我们健全制度,打好基础,做好公务航空发展的管理工作。要针对公务包机飞行、公务机代管飞行和非经营性自用公务机飞行运营者区分行业准入条件,分类实施行政许可,规范公务航空的经营许可行为;要将公务航空专用机场的建设纳入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以及民航局的统一规划,适当降低机场收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公务机企业建立自己运营的FBO(设在机场为通用航空服务的企业);要考虑到公务航空的实际情况,对经营性飞行和自用飞行在飞行员资质、安全管理标准等方面有所区分,制定单独的管理规章;要适当降低公务航空的税收比例;要减化审批手续和环节,适应公务航空发展需求,为其营造良好的保障服务环境。
 
    夏兴华强调,对于公务航空的发展,相关单位要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积极,在政策上稳妥,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我国公务航空发展。
 
    在座谈会上,围绕我国公务航空发展的现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贯彻落实民航局《若干意见》的工作思路等话题,民航局相关司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主要领导、15家公务航空企业负责人,以及主要运输机场公司、服务保障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广泛、深入、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关于公务航空发展的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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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施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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