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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俊 :我省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农业航空
2013-01-31 14:48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省在全国耕地面积最大,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程度最高,产粮最多,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贡献也最大。作为发展潜力巨大的农业大省,今后必将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和发挥更突出的作用。发展农业航空是开创我省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局面,应当采取的一项重要农业生产技术措施。

  农业航空,是农业机械化在空中的发展和延伸,是现代化大农业应具有的重要特征和标志之一,被誉为“农业现代化腾飞的翅膀”。国外农业发达的国家,其农业航空也都比较发达。农业航空与地面机械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作业不受空间限制、质量好、效率高、突击作业能力强,其播撒物对作业人员没有人身危害。目前我省农业航空还基本局限于在垦区的应用,防治水稻后期稻瘟病、马铃薯晚疫病和玉米大斑病都主要靠飞机,尤其是对蝗虫和粘虫的防治更要靠飞机作业,个别年份灾情严重时飞机往往不能满足需要。而地方市县因没有作业机场等多种原因很少使用飞机,只有当严重病虫害突发时,才临时紧急从农垦调用。2009年我省“三肇”地区突发蝗虫和2012年7月突发玉米粘虫灾害时,都是紧急从农垦调用飞机发挥了关键作用。我省是农业大省,耕地连片,规模化种植程度高,具有发展农业航空的条件和优势。大力发展农业航空,是我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迫切需要。

  针对我省目前农业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际状况,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尤其是农业生产管理部门和领导,应高度重视发展农业航空,摆上位置,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二是加强对应用农用飞机航化作业技术好处的宣传。让各级领导清楚,让农业生产管理技术人员明白,让广大农民人人皆知。三是学习借鉴农垦多年发展农业航空的经验,建设全省农业航空体系。包括管理经营体制机制、飞机购买、机场建设和作业组织实施等。有条件的市县,可先建作业机场(跑道)用农垦飞机作业,进行示范带动。四是建立多元投入和企业化、市场化运营机制。政府应在购买飞机、建机场、飞行员培养等方面给予投入;经营者或经营企业也要投入;运营应实行企业化、市场化。五是出台农业航化作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行“统防统治”,在农村推广应用农业航化技术的初期,要把分散的农户和种植组织联合起来,特别是要发挥农业农机合作社的作用,进行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连片种植,推广应用农业航化作业技术。政府应出台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按航化作业面积给予一定补贴。六是充分发挥农垦北大荒农业航空公司的龙头骨干作用。该公司现有飞机52架,到“十二五”末将达到100架,年作业能力可达3000万亩,有作业机场61处,在佳木斯有中心机场。今后两年,拟在肇东市再建一个中心机场,以利于在我省西部进行农航作业;同时还可围绕哈尔滨、大庆等大城市,拓展通用航空业务;协助八一农垦大学成立“飞行员专业”,为农垦和全省今后发展农业航空培养人才。这些都应得到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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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芷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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