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吃紧,险企可寻求再保分担风险,缓解资金压力。上周末,保监会出台《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使用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表示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共保的形式改善公司偿付能力状况。 事实上,中国已有保险公司通过再保改善偿付压力。中国平安(601318)早在2008年的年报中披露,寿险通过再保的方式将其对应的责任准备金减少从而锁定风险。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再保险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资本来源,更重要的是,再保险在提供资本的同时,还使保险公司能够转移风险,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同时再保业务将有利于外资再保企业的相关业务。 中国平安2008年年报显示,2007年其向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转移了47个传统长期非分红保险产品,从而使其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增加了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48.71亿元,税前利润也相应增加同等金额。当时,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在年报发布会上解释称,再保是保险公司的正常业务,目的在于锁定风险实现利润。 偿付能力不足成“紧箍咒” 发债,再发债!数据显示截至7月中旬,新华保险(601336)、中国人寿(601628)、中国平安累计有570亿元的次级债获批,更有业内人士预测照此情况,今年险企融资或将突破千亿元。而险企狂发债的背后也暴露出保险公司业务量的扩大和投资收益率的降低,导致多家险企偿付充足率亮起红灯。 业内所熟知的三种融资渠道是增资扩股、发行债券和IPO上市。但是业内人士表示,发债只能解决险企短期的资本问题,随着发债资金的增多,债务风险也越来越引起市场的重视。 记者在上市险企近期发布的公告中发现,新华保险7月6日发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保监会允许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今年6月底,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保监会同意该公司发行10年期和15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并要求6个月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今年4月下旬,平安人寿获得保监会的批准,同意其发行10年期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 日前,中国人寿已经开始发行280亿元的次级债。此次发行的次级债前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4.70%,倘若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6.70%。 <<上一页12下一页>> 相关链接: 人身险公司可借再保改善偿付能力 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使用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有关事项通知 保监会规范发展人保公司使用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