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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局向陕西中俄飞行学院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2013-12-13 09:21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12月9日,西北管理局向陕西中俄飞行学院有限公司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是西北地区第16家获得经营许可证的通航企业,也是本年度西北地区第5家获得经营许可证的通航企业。
  
  为帮助指导陕西中俄飞行学院有限公司做好下阶段工作,在颁发经营许可证后,管理局余文亮副局长、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该公司领导进行了交流座谈。各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对企业运行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交流指导,就运行合格审定的流程要求作了详尽的讲解说明。
  
  余文亮副局长对公司取得经营许可证表示祝贺,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详细计划,早作准备,按照运行合格审定要求,把准备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二是要严守规章,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夯实公司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形成“人人想安全、人人谋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研判通航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经营项目,从机场保障、人员资质、设施设备等方面统筹谋划,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使各项工作符合规章标准要求。三是要做好规章手册学习和人员资质培训工作。要加强人员对运行手册和民航规章的学习,加强飞行、维修等专业人员的资质培训,把好资质关口,确保照章运行。同时要充分利用《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出台后的有利时机,加强公司队伍建设,使公司能够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及时加强与局方的交流对接,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备案和执照管理等工作,在未取得运行合格审定之前,不得开展通航经营活动。最后余副局长表示西北管理局将尽全力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公司早日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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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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