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5直升机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末期根据引进前苏联米-4直升机的图纸进行生产的,是我国制造的第一种单旋翼、活塞式直升机。 建设强大的航空工业一旦成为国家的意志、成为全国人民梦寐以求的愿望,一切困难和不利因素都能被击倒和克服。中国的直升机工业从起步那天走到现在,时刻验证着这一历史经验。 1951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成立了以聂荣臻为主任,李富春为副主任的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并在重工业部设立了航空工业管理局。此后,在国家的统一规划下,航空管理局对接收的18个工厂进行整合调整,先后组建了东安机械厂、伟建机器厂和南方公司等6个工厂,国家拨经费、调人员,并从前苏联购买了一大批设备。中国航空工业有了初步的家底,也标志着航空工业的诞生。当航空工业管理体系初步形成,航空工业基础初步确立,直升机工业的建立也水到渠成。 1956年,前苏联援建米-4直升机生产线启动,我国直升机工业在仿制生产前苏联米-4直升机基础上正式起步。1958年11月,第一架静力试验机试制成功,于12月通过静力试验。同时,供试飞的第二架机也完成总装。12月18日,第一架直升机首飞成功,我国将其命名为直-5型直升机。直升机工业建立之初,来自全国各地的直升机工作者为此付出了极大热情和干劲,这是我国直升机工业能够在短短数年内,从一张白纸发展到具备直升机生产能力的重要原因。直-5型机首飞成功,对中国直升机工业的崛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中国直升机工业发展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 1960年底,直-5直升机的新零批4架机制造出来,于1963年9月21日通过了国家航空产品鉴定委员会审查批准优质过关。作为我国直升机工业的开山之作,直-5型机的发展与当时的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发展相适应,这使直-5型机在近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包括军用型和民用型完整的体系,民用型中有客机型、林业型、救护型和航测型等。到1979年停产,我国共生产了直-5各型机558架,基本满足了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在保卫祖国边疆的多次反击战中,直-5型机出色地完成了人员运输、后勤补给和边境巡逻等支援任务;空军某部还组建了直-5型机首长机队,周恩来总理曾多次乘坐直-5型机视察工作,在邢台地震、唐山地震等灾难来临时,都能看到直-5的身影。除满足国内需要外,我国还提供了87架直-5型机援助朝鲜、阿尔巴尼亚、几内亚、刚果、也门、马里和越南等国家。 作为我国自己生产的第一种直升机,直-5的意义不仅在于使我们拥有了大量可用的、与其它国家处于同等技术水平的直升机,更重要的是在该机的制造过程中,为直升机战线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优秀人才,这些人才像种子一样,成为我国直升机工业得以长期发展的基础。同时,使我们初步掌握了直升机全套生产技术,建立了一批相关配套企业。直-5不单单是一个机型,它带动了整个相关产业的起步和发展。在生产直-5型机期间,国营伟建机器厂等单位刻苦攻关,还成功试制了第二代旋翼桨叶——金属桨叶,替代了木质桨叶,提高了旋翼系统的可靠性和寿命,缩短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为适应直升机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加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一方面派遣优秀学子赴前苏联著名大学直升机专业深造,一方面在前苏联专家帮助下,于1957年在西安航空学院(后改为西北工业大学)设立了我国唯一的直升机专业。 这一阶段是我国直升机工业的起步阶段。我国直升机工业通过仿制生产先进的米-4直升机及其发动机,不仅实现了零的突破,而且站到了较高的技术起点上,迈出了非常稳健的第一步,既锻炼了队伍,又推动了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这一切都为我国自主发展直升机工业奠定了初步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