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球金融保险业发展形势的推动,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权衡各方面的观点和质疑,终于在5月31日向公众发布了《全球系统性重要保险人:建议评定方法》公众征询意见稿《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Insurers: Proposed Assessment Methodology》(《G-SII评定方法》)(Public Consultation Document),向包括IAIS会员机构、观察员、保险企业及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征询截止7月31日。作为IAIS最新重要文件,评定G-SII,进行国际保险监管的宏观和微观合作,是IAIS下阶段主要工作重点。 IAIS遵从金融稳定局(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和二十国集团(G20)建议,参与全球性的行动——辨别潜在的全球系统性重要保险人。作为此次行动的发起者,IAIS研究拟定了该项建议性评定方法,用以识别那些由于保险人机构自身规模、复杂性和内部相互关联性而处于经营困境或无序状态,这将对全球金融系统和经济活动带来严重危害。IAIS向各国保险监管机构推荐该评估方法,并先行设立预警系统,通过更严格、更协调、更准确的监管,防止保险业与其他金融部门之间风险的相互传染。此举充分发挥了IAIS的首创精神。 政策亮点 IAIS制定的《G-SII评定方法》向巴塞尔委员会的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G-SIB评定方法》)学习,参照全球系统性非银行重要金融机构(G-SFI),与G-SIB和G-SFI共同成为全球金融系统监管的三大新支柱。在甄选数据和候选名单的过程中,《G-SII评定方法》充分考虑到保险企业的特性和本质,以IAIS核心监管原则(ICPs)、共同框架(ComFrame)、保险与金融稳定标准(IFS)的跨国监管经验为鉴,逐步形成具有保险业特色的法律性文件。 与银行业及证券业评估方法不同的是,《G-SII评定方法》增加了全球性保险人从事保险活动的标准,定义了保险人参与保险活动的类型,强调非传统及非保险活动(NTNIA)的重要性,承认保险业务的特殊活动(如保险责任的长期收益预测),阐述了风险池、可保利益、现金赔付模式的概念。 市场反馈 穆迪评级预测,按照IAIS《G-SII评定方法》,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Baa2,积极)、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A3,稳定)、安联保险(Aa3,负面)、安盛保险(A2,负面)、瑞士再保险(A1,积极)都会出现在简短的G-SII名单中。在公共场合,这些公司对IAIS和美国本土的系统重要性方法设计表示沉默。然而一些公司直言不讳,认为严格管制、新的认识及新的监管者危害了险企的产品可行性、支付能力和公司展业能力。 穆迪评级认为,IAIS发布《G-SII评定方法》评定全球系统性保险人的行动,将会提升保险业的信用等级。鉴别“大而不倒”的全球性系统保险人也许会使一些险企对新的资本规则和运作领域的改变忧心忡忡,但市场观察者对IAIS的介入期待已久。首批G-SII指定名单将于2013年年中由金融监管局(FSB)和各国监管机构与IAIS共同商定,虽然上榜者寥寥,但影响深远。这是协调保险监管的重要尝试。大型高风险国际保险集团将受到监控,全球保险业的信用评级将获得提升。 核心内容 《G-SII评定方法》采用指标指示系统,与巴塞尔委员会评定全球系统性银行(G-SIB)的评价方法基本一致,该系统围绕评定对象的重要性进行多纬度测评,简化相互关系。该系统与当前巴塞尔委员会施行的G-SIB基于模型的测量方法和指导思想相比更加耐用,也更加完整。 《G-SII评定方法》共包含四个部分:引言、评估方法、政策措施及未来走向。对其内容加以提炼,可得出评定系统性风险的五大类指标、十八项详细指标、三步鉴定步骤及五条政策推荐。 规模、全球活动、金融体系内关联、非传统与非保险活动、不可替代性是G-SII的五大类评定指标。IAIS呼吁各国监管机构根据这五大类指标对保险人进行多维度审查,并提出对这五类指标应该有不同侧重。其中,金融体系内关联、非传统与非保险活动是最关键的指标。IAIS建议,在鉴别G-SII时,“非传统与非保险活动”应该占40%-50%,“金融体系内关联”占30%-40%,“规模”、“全球活动”、“不可替代性”占10%为宜,以上比例在大类内部指标平均分配。 “非传统与非保险活动”项下共有六项指标,包括“非保单持有人责任和非保险收益”“衍生交易”“短期融入资金”“金融担保”“变额年金”“集团内部参与”。这些指标着眼于保险企业的资本投资及投机活动,这些活动以获利而非保值为目的,主动参与资本市场,在履约担保、抵押担保、信用违约掉期(CDS)等高风险市场运作时,对资本金的流动性埋下隐患。一旦金融危机爆发,风险将通过这些资产与负债迅速攻击保险企业,波及面相当广泛。 “金融体系内关联”项下共有七项指标,包括“金融体系内资产”“金融体系内负债”“再保险”“衍生品”“重大披露”“营业额”“第三等级资产”。这些指标通过保险业参与的借贷、债券购买、票据发行、负债、投资、再保险和衍生品设计,计算保险业在资本市场投资总量及投资数额在资本金中的占比,对保险人的流动性和金融化程度进行评判,量化保险企业、保险集团、控股集团内部保险业与其他金融部门的交互融合,对保险人的公司内部结构复杂性进行预警。 “规模”主要强调资产平衡表内保险人的全部资产和全部收益,从不同角度衡量保险人金融服务的程度和规模。“全球活动”以保险人国外收益的获得和分支机构的国际分布为主。“不可替代性”通过加总直接承保及预计的信用保障/航空保障/海上保障保费,评定这三个全球背景下高度集中和重要的市场上保险人的占有率。 G-SII评定过程分为三步,即:1.数据收集;2.评估方法;3.监管判断及生效。整个过程强调监管当局与其他机构、保险企业的信息交流和协调合作。数据的获得是一个漫长而浩大的工程,IAIS要求总资产超过600亿美元、国外保费占总保费收入5%以上或总资产超过2000亿美元、国外保费占总保费收入在0%-5%之间的企业及财政担保保险人向监管当局上报相关的会计数据。IAIS将与国际清算银行就机密信息的安全取得达成协议,对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人有更深入更清楚的了解。混合监管过程中需要坚持三项原则,即:高门槛;关注对全球金融系统的影响而非倒闭的可能性;法律重叠必须由成文的、可考证的信息组成。 当保险人的系统性风险有可能扩散时,IAIS推荐监管当局采取以下措施: 1.提升监管机构通过有序手段,解决全球系统性重要保险人带来问题的能力,以防对金融系统的扰乱及纳税人暴露在损失面前的风险; 2.要求更高的损失吸收能力; 3.更严格和协调性更高的监管; 4.增强核心金融基础设施; 5.审慎监管和其他附加要求。 以上措施由IAIS核心监管原则(ICPs)、增强监管能力的监管强度及有效性(SIE)、关键属性(Key Attributes)衍生得来。 <<上一页12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