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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美国制裁我昆仑银行无法律效力
2012-08-06 09:34  来源:证券日报   

  7月3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两项继续制裁伊朗的措施,中国昆仑银行因与伊朗有业务来往被列入制裁名单。这并非孤例,在今年1月,美国曾同样根据所谓伊朗制裁方案,无端制裁中国珠海振戎公司。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国直接投资(FDI)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教授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表示,美国单方面的制裁做法缺乏法理依据,以国内法代替了国际法,把它与伊朗的矛盾扩展全世界,这对其他与伊朗有正常经贸关系的国家是不公平的。另有专家指出,美国此番制裁昆仑银行所援引的法令正是其国内法,在联合国安理会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历次决议中找不到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没有禁止任何国家同伊朗进行石油贸易,也没有勒令任何国家完全中断与伊朗的金融合作,美国的“长臂管辖”具有明显治外法权性质,是借国内法推行国际霸权和强权政治。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8月1日表示,美方援引国内法,对中国金融机构实施制裁,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准则,损害中方利益。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将在北京、华盛顿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他同时表示,中国与伊朗有着正常的国家关系,在能源、经贸领域开展正常、公开和透明的商业合作,同伊朗核计划没有任何关系。美方不顾中方关切,一再对中国企业和银行进行制裁,将对中美双边合作产生不利影响。秦刚表示,中方敦促美方立即纠正有关错误做法,撤销对昆仑银行的无端制裁,停止做损害中方利益和中美关系的事。

  公开资料显示,昆仑银行前身是新疆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2009年4月,中国石油(601857)增资控股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银行资本规模从1.8亿元增长到31亿元。随后又经多次增资扩股,2011年注册资本达到67.16 亿元。其中:中国石油的持股比例为82%。2010年4月20日,中国银监会批准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昆仑银行。2011年报显示,国际业务主要以大型央企、石油石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客户群,以中国石油海外五大战略合作区为国际化经营基地,服务国家能源“走出去”战略。共与50 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数百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合作关系。同时,国际业务的金融同业业务范围主要涵盖了汇款、信用证、保函、资金交易、贸易融资等业务。

  卢进勇告诉记者,昆仑银行作为中石油控股的银行,肯定要为集团发展战略服务,伊朗又是石油贸易大国,必然要在伊朗开展业务,这都是无可厚非的。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阮宗泽表示,奥巴马政府强调美国的石油独立,试图减少对中东地区的石油依赖,以增加要挟他国的筹码;但中国作为新兴的发展中大国,却需要稳定的石油供应来维系自身的经济发展。

  对于美国在制裁声明中所称,将切断昆仑银行和伊拉克埃拉法伊斯兰银行与美国金融系统的联系,并要求任何持有这两家银行的账户的金融机构必须在10天之内关闭。卢进勇表示,美国单方面的制裁,不具备联合国决议的效力,对他国没有约束力。

  卢进勇还告诉记者,美国以前也对我国的军工企业进行过制裁,甚至会一次性列出多家企业名单,对此不必太在意。美国的制裁只能对它控制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产生作用,昆仑银行还是要坚持自身经营战略,积极拓展国内国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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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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