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杠被撞了个洞,保险公司竟找来维修人员,想用焊枪补上,在车主的坚持下,终于在4S店更换了新的保险杠。 出事故后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因拖车产生了救援费和停车费,但保险公司竟以“车辆没有达到不能开的程度”为由,拒绝赔付上述费用。而且,因事故而应赔偿对方车辆的1.5万元钱,也是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才支付的…… 近期,本报接到不少车主反映车险理赔难的情况。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保险公司在定损等环节中频耍花招,压价赔付的背后隐含利益链。 1 多家保险公司遭遇投诉 投诉时言及在理赔过程中遭遇的各种困难,被保险人对所投保的公司颇有微词。其中,不乏阳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中国人寿(601628)财险等大牌保险公司。 投诉阳光财险: 保险杠撞破想拿焊枪补 2012年6月,彭女士的本田雅阁不小心撞到另一辆车的轮胎螺丝上,前面的保险杠撞出了个洞。当时,阳光财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彭女士,可以为其在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维修,将破损的洞补上。“当时我问他,补了能看出来吗?他说‘能看出来’。能看出来你还给我补?!”彭女士说起当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对话,至今仍觉得可气又可笑。由于协商未果,彭女士就把车开到4S店,准备更换新的保险杠。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店里的维修人员,竟然拿着焊枪等工具来到4S店,准备进行修补,但彭女士坚持要求更换新配件。 彭女士称,后来她找到阳光财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反映该事,对方“没说什么”,并为其赔付了更换保险杠的钱。彭女士表示,在4S店换新保险杠需要花费一千余元,而如果按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在其指定的维修店维修,仅需大概三四百元。 7月19日,阳光财险济南理赔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行业有“以修复为主”的原则,彭女士的车辆情况应该是破损较小,达不到更换的程度,而且修补以后经过打磨等环节,不会太明显,也不影响使用,正常来讲,此类情况应该进行修复。而且对车主来讲,即使有过小的修补,原厂的零部件还是胜过更换后的。 投诉中华联合财险: 1100元救援费索赔真费劲 去年,贾先生的车在高速上出事故了,当时方向盘无法控制,油门也不规律,没法驾驶。万不得已下,贾先生便拨打了交警救援电话,将车拖至高速大队指定的停车场,此次花去救援费650元,停车费450元,合计1100元。 贾先生告诉记者,购买车险时,工作人员承诺得很好。事发后他也咨询了律师,得知按保险合同规定,像这种情况有可能产生两次拖车,即从事故现场到停车场和从停车场到修车厂这两段路,保险公司有义务报销其中一段产生的费用,至于具体报销哪一段路程费用,车主则需和保险公司方面协商。 但中华联合财险工作人员在看了事故车辆照片后却认定,汽车损坏程度达不到不能驾驶的条件,认为车主“故意不开”,不予赔付救援费。甚至在这起事故中,物价部门裁定贾先生应赔付对方汽车的维修费1.5万多元,保险公司也不予承认,最后贾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保险公司账户上划扣相关费用,而救援费直到现在仍未拿到手。 “当时确实没法开了才请求救援,保险公司现在以自己的单方面判断为依据拒绝赔偿”,为了1100元的救援费起诉保险公司,即便胜诉对方也不会赔付误工费,相对费时费力,有点“不值得”,但贾先生表示即便如此,也一定要讨个说法,会坚持走司法程序。 投诉中国人寿财险: “旧伤”添“新伤” 自己掏腰包? 侯先生称,4月初,他的夏利车撞到了路边的石墩上,雾灯、大灯各坏了一个,保险杠也撞掉了。当时工作人员到现场拍了照后,直接告诉侯先生“自己去总部定损”。侯先生按要求来到工业南路上的中国人寿财险定损中心理赔,但接待人员却告诉侯先生“(汽车)旧伤太多,不给报。”原来该工作人员从照片中看出,事故车辆的保险杠曾损坏过,属于上次事故遗留问题。侯先生也承认此前保险杠的确掉下过,自己没有向保险公司报告,而是选择自行拧上。 侯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连续三年在中国人寿财险山东分公司购买车险。对于这次事故中,保险公司对损坏的雾灯和大灯都不予理赔,感到极为不满,便向保监会投诉,而对方建议其再和中国人寿财险协商处理。保险公司还是不予理赔,眼看事情都快僵持一个月了,不得已,侯先生只得自己掏腰包花了五六百元,在维修店把车修好。 19日16:00左右,中国人寿财险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车主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当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与车辆相撞的石墩上的漆皮及车辆损坏情况与车身伤痕明显不符,绑大灯和保险杠的铁丝都已生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认定车身伤痕非本次事故造成。但即使如此,为了最大限度使车主满意,保险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车辆后部和侧面的老旧伤痕损失进行了70%的赔偿。 <<上一页12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