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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违规经营埋诈骗隐患 员工钻空子骗取百
2012-07-19 07:37  来源:中国网   

中国人寿违规经营埋诈骗隐患 员工钻空子骗取百万

中国人寿东营分公司办公大楼 (图片来源:中国网)

  日前,中国人寿山东东营分公司(下称“国寿东营分公司”)2009年发生的一起诈骗案在东营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资深业务员魏霞利用国寿东营分公司违规将团险转为个人险经营中的漏洞,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以假保单、假公章分别骗取了22位投保人共计149.16万元。最终,魏霞被认定犯有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国寿东营分公司被认定“在魏霞犯罪过程中存在过错”,被判承担投保人“被骗本金20%的责任”。

  东营刑侦支队的讯问笔录显示,魏霞的犯罪手段及所刻印章均为国寿东营分公司的前员工王洪俊“指使”,魏霞骗取的这149万余元,也有很大一部分(据王供述“大约是一百万多一点”)通过王洪俊投向了一家名为“御仙堂”的非法集资企业(2008年12月被查封)。

  据王洪俊供称,她曾在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间,也以同样的伪造保单的形式,骗取了投保人90多万元保费(投给了“御仙堂”),而国寿东营分公司在发现王洪俊私刻印章、伪造保单后,并未报案,只是由“监督科”收缴其私刻的印章、并与其解除劳动了事。据了解,由于在“御仙堂”被查封后,王洪俊主动向“客户”退赔了全部的90多万元,其至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国寿资深业务员陷身传销组织 一年诈骗超百万

  山东东营史口乡人魏霞从1997年开始,就在东营市范围内从事中国人寿保险代理业务,2008年,在加入中国人寿的第11个年头,她从前同事王洪俊那里得知了一家名为“御仙堂”的日用品公司——主营业务是种植仙人掌并加工为化妆品进行销售,同时这家公司还“吸收客户的资金进行经营,并按一年30%或40%的利润进行返还”——王洪俊早在2006年就开始向“御仙堂”投资,前后投入了近百万元,至2008年获得了40多万元的返利。

  魏霞也想参与“御仙堂”的“投资”,只是苦于资金不足,于是在王洪俊的“指导”下,她开始从公司逐步盗取印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及公司标志的各种纸张,同时私刻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个险一部”的印章。

  凭借这两件“作案工具”,她以“年利率最高10%”的诱饵诱骗投保人买保险,先后从22位投保人身上诈骗了149.16万元。而所得的款项,很大一部分通过王洪俊投向了“御仙堂”——直到2008年12月,位于安徽亳州的“御仙堂”总部遭到查封。

  据王俊洪供述,她前后给“御仙堂”投资了近百万元,只收回了40多万元的返利,在“御仙堂”被查封后,她自掏腰包“借了大约四、五十万元钱,按照约定的利息返还给了我的客户”。

  然而“御仙堂”被查封后,魏霞并没有就此收手,她继续用假保单、假印章行骗,直到2009年9月,国寿东营分公司接到客户咨询“是否有年回报率较高的储蓄保险”,引起警觉,才发现了魏霞“涉嫌诈骗的情况”,并向东营刑侦支队报案。魏霞随即被捕。

  2010年5月13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东刑二初字第7号刑事裁决,认定魏霞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所骗赃款继续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此后魏霞提出上诉,但被驳回维持了原判。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寿东营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宁先生,得到了他的证实。他表示:“魏霞他们的诈骗行为是团伙作案,他们的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金钱上面的损失,但也使中国人寿遭受了重大损失。这既有老客户流失的经济损失,也有品牌形象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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