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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加快实施民航强国战
2012-07-27 16:52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7月8日正式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部全面指导民航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标志着发展民航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民航业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若干意见》的出台对统一全社会的认识,凝聚业内外的力量,改善行业内外发展环境,加快形成民航业发展合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对改革创新,破解民航发展难题,加快实施建设民航强国战略,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在7月25日召开的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座谈会上强调。

  李家祥说,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基础产业建设,特别注重谋划战略性产业的发展。《若干意见》开篇即明确“民航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标志着发展民航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民航强国战略构想纳入到国家战略体系。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航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国家把民航业作为战略产业,表明发展民航业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要内容。

  李家祥指出,《若干意见》总体要求明确,具有指导性;目标任务具体,具有挑战性;政策措施有力,具有针对性。必须准确领会、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将《若干意见》的要求变为自觉的行动。

  李家祥强调,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关键要形成民航业发展的整体合力。作为战略性产业,民航业涉及区域经济贸易一体化、空域资源、行业规划与产业政策、飞机及航材引进、机场建设、航权开放与谈判、航空枢纽与航线网络建设、投融资渠道、航空器制造等诸多领域,因此,民航业发展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长期以来,国家相关部委、部队以及各省(区、市)党委、政府,为民航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仍然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若干意见》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构建有利于民航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继续重点支持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与运营;积极争取财税部门支持,重点完善有利于民航业发展的一揽子财税扶持政策体系。通过争取进一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满足民航业大规模建设、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按照《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快建设现代空管系统”、“加大空域管理改革力度”要求,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营造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和军事航空和谐发展的空域管理环境;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过境免签、通程航班行李直挂等便利通关政策措施,简化进出境查验手续,不断提高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形成支持我国航空公司“飞出去”、构建大型国际枢纽的宽松政策环境。

  二是要引导好、调动好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好其在民航业发展特别是机场建设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从2002年开始的机场属地化管理改革,调动了中央和地方发展民航业的两个积极性。各地区民航业的发展,是我国民航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地区情况千差万别,地方政府在利用当地政策、协调资源等方面,更加灵活,更具优势,因此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就要发挥好各地方政府的作用。希望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好机场建设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责任,落实好机场安全投入和管理责任,统筹谋划民航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协调辖区内各机场战略定位等问题。

  三是要加快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持续全面增强民航各运行主体的实力。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民航各企事业单位都各自承担着重要任务。未来一二十年,民航业仍处于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行业经济结构的最佳时期。其中,转变发展方式要坚持“持续安全”理念,走安全发展的路子。要加强全行业品质内涵建设,持续全面提升各运行主体的实力。要深入实施“科教兴业”、“人才强业”。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切实打造绿色低碳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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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芷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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