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通讯员/穗府信)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海事局提交的《关于成立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的请示》,下一步,市海事局将尽快推进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挂牌成立。 当前社会民众对水上人命救助、水域环境污染等关注度高,海上搜救工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广州市海事局副局长黄木檀表示,目前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及广州港范围内可通航水道长约1000公里。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及广州港水域每年的水上险情事故达100多宗,遇险人数年均近1000人。 “搜救行动是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联合行动,需要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收到实效。”黄木檀说,为了进一步完善广州市海上应急体系、切实做好海上搜救工作,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迫切需要成立海上搜救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海上搜救工作。 据介绍,广州市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搜救责任区的船舶和设施防热带气旋、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船舶和设施的海难搜寻救助工作。中心工作对象是责任水域内船舶、设施发生碰撞、触礁、搁浅、倾覆、火灾、爆炸、操纵能力受损、失踪,船舶、设施上人员落水、人员突发疾病、人员受伤以及因自然原因使船舶或设施上的人员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等事故;发生航空器在海上坠落或者迫降等险情事故。 黄木檀提及,广州市作为水运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会城市,水域面积达800平方公里,成立海上搜救中心非常必要。但由于广州行政水域比较复杂,广州港是跨越了珠江口五个城市,因此具体搜救范围是由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提出划定。他呼吁,一旦遇到上述险情事故,市民可以拨打已开通的全国统一的海上搜救电话“12395”。 (原标题:广州将建立海上搜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