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飞行,经济利好与安全管控同在 通用航空器的特征是飞行高度相对较低、飞行速度相对较慢、体积相对较小,主要包括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等,俗称“低慢小”目标。 随着我国低空空域分类管理、通航飞行任务审批流程简化等系列举措的出台施行,对通用航空业发展构成中长期利好。一方面,是通航飞行的直接经济效益,飞行体验、气象探测、医疗救护、航拍监测乃至工、农、林等通航业务都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并拉动机场所在区域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通用航空业投资相对巨大,带动作用强,航空器制造、人员培训、运营和后续的飞机维护等相关产业链都将受益。 低空飞行的航空器速度慢、机动性强、雷达反射面小、自主保障能力差,空管和空防部门难以准确掌握其飞行动态,低空空域资源开发带来的不可控因素增多,加大了空中目标监控和甄别不明空情的难度。同时,“低慢小”航空器成本低廉、操控简单、起降方便,不法分子利用其肇事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防范、处置“低慢小”目标肇事已成为世界性日常维护空中飞行秩序的重点课题。 加强军地协作,完善法规体系建设。与民航、地方政府部门一体联动,制定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从政策、规范、技术标准等方面规范通航飞行。 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低空管理水平。组织通用航空飞行人员和指挥员进行专门的空防安全、航管法规、空域管理等专业培训,对通航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