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对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租赁卡32直升机项目(项目编号:YNTT20140553)的招标公告称,森林航空消防航空直接灭火直升机租用,每年预计租用400小时,底限小时为280小时。该项目将于2014年6月10日停止发售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公告显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供货和服务的能力。 2、投标直升机必须是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审定适航的Ka-32型直升机,型号为Ka-32A11BC。 3、投标直升机所有权须归属于投标通航公司,且为2013年1月— 2015年7月之间购置。 4、机组人员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国内有从事森林航空消防工作经验,熟悉飞行管制有关规定。 5、投标人须为全国性甲类通航企业,经营项目包括航空护林。 6、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91部运行合格证。 7、投标人须具有完整的通航管理机制的良好的安全飞行记录。 8、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9、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