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飞行秩序和飞行安全,民航中南局就加强辖区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提出要求: 一是要求各通航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合法飞行。飞行活动必须先向有关地区管理局备案和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申报飞行计划,未获得批准前不得擅自进行通用航空飞行作业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如发现任何可疑的飞行活动要及时向当地民航监管部门报告。 二是要求各通用航空筹建单位合法开展通用航空筹建工作。在未获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前,不得擅自进行飞行活动。 三是要求各监管局要建立健全通用航空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种通用航空飞行动态。 四是要求各监管局对辖区内现有各类通用航空器进行清查,建立相应资料库,加强通用航空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其合法合规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切实遏制违法违章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发生,维护辖区通用航空飞行秩序和飞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