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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公务接待”量骤减
2013-03-04 09:40  来源:大众日报   
  “现在谁还敢出去啊”济南一位旅行社负责人透露,目前外出旅游的公务团骤减。据济南某“受委托可以办理公务接待业务”的旅行社一位负责人说,该业务目前的确很难开展,至于有多难,这位负责人不愿具体透露。

  近日,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精神下,在山东遇冷的不仅仅是高星级酒店,部分旅行社的“公务接待”经营活动也受到了影响。

  “这段时间以来,没有公务接待、会议安排,甚至连机关单位订票订房的业务也很少。”临沂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杨兆坤告诉记者。

  山东嘉华旅游曾是受委托可以办理公务接待业务的旅行社之一。该公司总经理张明告诉记者,嘉华旅游在2011年获得该项业务许可后,公司业务至少有10%的增量,和其他旅行社一样,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提出,这方面的业务突然收到很大冲击。“其实有点过了,上面只是要禁止奢华、高端的出游,而并没有禁止正常的、合理的公务接待。”

  日前,临沂国际旅行社决定在企业内开展“以勤养志、以俭养德”活动,明确提出,杜绝为“公款旅游”提供服务。据了解,根据行业的具体业务工作,该旅行社首先对一线服务部门进行了集中培训,细化服务接待流程。在组接团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务接待和公款旅游,对于借公务活动为由的公款旅游坚决不予接待,并在业务洽谈时明确了告知方式和内容。在团队行程拟定和洽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杜绝为以考察学习为由的公款旅游编造虚假日程、伪造邀请函。另外,严格规范财务制度,从经理层到员工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为公款旅游提供假发票。

  “对于机关单位的外出培训学习活动、会议安排等,只负责票务、住宿、就餐等一些基本的服务项目,跟会务无关的游览、高档消费,我们一概不提供服务。”杨兆坤告诉记者。

  对于临沂国际旅行社的这一举动,山东大学旅游专业教授王晨光认为首先是值得肯定的一件事。问题的关键是旅行社能否可以担此重任?

  王晨光说,旅行社是旅游产品服务商,它在乎的是消费者是否满意,至于消费者用的是“公费”还是“私费”,它无权干涉、没有办法审核,也没有能力去制衡。从市场经营的角度讲,旅行社并非公务机构,更不是监管部门,作为经营性企业,其经营宗旨是获取利润,并不具有鉴别、界定、阻止公款旅游活动的义务。不管是公务接待还是公款旅游,旅行社都能赚到真金白银,现如今旅行社市场竞争激烈,谁会轻易放弃一块市场?

  新年伊始,中央提出“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其中明确指出,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但没有说,旅行社要守好公款旅游这扇大门。

  其实早在2011年4月,为了节约公务接待成本,加强公费支出透明度,山东省旅游局就联合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山东省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可以将经批准的公务活动的交通、餐饮、住宿、会务、考察等事项委托旅行社办理。委托单位和受托旅行社应签订合同,明确活动时间、行程、住宿等项目,以及服务标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同时,受委托旅行社不得提供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服务,不得安排公费旅游活动,不得安排涉及“黄、赌、毒”内容的违法活动和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活动。

  王晨光认为,这一“外包”举措,借助旅行社在公务出行的交通、餐饮、住宿、会务、考察等方面的专业和价格优势,可以减少消耗,提高活动的效率和质量,节省公务费用支出。政府的出发点值得肯定。

  一边是政府将公务接待活动往旅行社方面推,一边是旅行社将公款旅游“业务”拒之门外,其实二者并不矛盾。王晨光说,能不能避免公款旅游不能靠旅行社,首先在于公务接待活动的发起者,旅行社作为末端服务商,不可能起到制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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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芷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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