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国家海洋局和东航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赐贵,东航集团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出席协议签署仪式并致辞。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声与东航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顾佳丹代表双方签署了《国家海洋局、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刘绍勇表示,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迈出了崭新的步伐。国家海洋局作为国家海洋规划、立法、管理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在发展海洋经济、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东航愿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与国家海洋局共同携手,开展战略合作,秉承“严谨高效”的企业精神和“客户至尊、精细致远”的服务宗旨,充分调配航空资源,发挥航空运输枢纽网络和专业化通用航空服务的优势,为国家海洋局提供优质服务,为国家海洋的资源管理、权益维护和环境监测等提供专业的飞行服务和优质的运输保障,共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共同促进发展。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及相关业务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在通用航空领域,东航将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事务管理需要提供包括海上巡视、极地考察、海域海岛监视监测、海岛调查、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石油勘探溢油应急处置等项目的保障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