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筹建辽宁鹏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的公告 应沈阳鑫图摄影技术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李继满、孙天奇申请,东北局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总局176号令)有关要求,审核批准辽宁鹏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筹)开展筹建工作。 该公司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使用白城大青山机场为基地机场,从事航空摄影、空中广告、空中巡查、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和航空护林等通用航空经营项目,筹建期限为2012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16日,筹建负责人为孙玉平。 特此公告。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