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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候机楼暴力"既要严肃法纪又要服务到位
2013-07-16 15:46  来源:中国民航网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极端天气多发,全国范围内大面积航班延误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受困候机楼的旅客往往情绪激动,打砸机场设备、殴打民航服务人员的行为也有愈演愈烈之势。遏制“候机楼暴力”,既要严肃法纪,又要服务到位。

  目前,公安部门针对“候机楼暴力”进行处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以及《刑法》第291条。而这些法律条款对近期在民航发生的暴力事件都难有震慑。在这次虹桥机场打人事件中,三名当事人中的两人被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一人仅被罚款200元。这样的处罚引起舆论的普遍不满,有网友甚至说,是不是交200元钱就可去猛揍这三人一顿?

  面对质疑,处理该事件的虹桥机场派出所警员也委屈,他们已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进行了顶格处理。那名女旅客之所以被轻判,一是经医生确认,她患有严重的早搏;二是她丈夫已被判拘留10天,他们有一名未成年子女,不能同时拘留两人;三是事后她对自己的行为有较深刻的反省。

  法律制度对这类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旅客往往“大吵大得利,小吵小得利,不吵不得利”。去年4月11日,浦东机场有旅客非法冲上滑行道不仅未被处罚,反而得到了1000元赔付,简直成了咄咄怪事。两天后的4月13日,白云机场再次出现旅客暴力冲进停机坪的事件。这种“不正之风”得不到及时惩处,今后就更难根除。

  其实,美国、韩国等国家的法律中均有明确条文,对危及航空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惩处。这种“零容忍”的导向,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近年来,美国联邦航空局获得对未触及刑法的不轨行为开罚单的授权,使得不轨行为的发生率有所下降。因此,我国民航应主动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动议,通过严格的法律严惩在航空器和候机楼打砸的行为。

  此外,航空公司应当竭力维护自身员工的利益。候机楼群体事件频发从另一方面说明旅客的维权意识在增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这一变化,对政府主管部门、民航企业、机场民警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服务好旅客的同时,维护好民航一线员工的权益。

  在对“候机楼暴力”“零容忍”的同时,也应考虑到旅客对航班延误的容忍度。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调查显示,90%的旅客对于飞机延误的最长容忍时间为2小时。对由于天气原因导致的延误,大部分旅客能够理解,但是旅客更希望民航方面能够人性化地处理问题。因此,从最近几起因航班延误引起的候机楼暴力事件中,民航应当吸取教训。

  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遇到延误,旅客最关心的问题是“为什么延误?”“什么时候能走?”而事实是,被延误的旅客往往不能得到令人信服的说明。航空公司很多因素无法控制,很多信息无从得知,在应对旅客时难免力不从心。在航空公司面临“信任赤字”的背景下,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与空管、机场、航空公司及时沟通,尽早给予旅客权威答复。

  应急预案要及时启动。早启动预案,各单位就可早布置人力物力,避免事态扩大。监管部门也应早介入延误纠纷,从第三方的角度作出公正裁决。比如7月6日虹桥机场发生的打人事件,上海飞临沂的9237航班原定5日20时50分起飞,因本场雷雨不能按时起飞,旅客在与航空公司人员交涉时发生冲突;6日凌晨3点多旅客登机,但临沂机场天气达不到落地要求,旅客只得又下飞机,该航班直到6日12时才起飞。如果5日晚监管部门能及时作出取消航班决定,冲突也许就可以避免。

  投诉渠道要畅通。有旅客反映,延误后航空公司热线投诉经常打不通,而消费者投诉热线往往只作登记。旅客维权,只能打官司,但为了延误几小时而对簿公堂根本不现实。只有让旅客投诉有门,才能缓解他们的情绪。

  民航服务人员要提高应变能力和说话的艺术。面对旅客质疑,民航服务人员的态度绝不能生硬:“这我没办法!”“我们也不知道。” 要讲究说话艺术,灵活应对变化,尽可能化戾气为和缓。在这方面,航空公司和机场加强对地面一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尤为重要。(记者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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