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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机场又现“诈弹”客
2012-08-06 09:09  来源:台海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吴姓女子今天在桃机第二航厦办理报到时,说行李内有1枚炸弹,航警紧急拦下行李,查无爆裂物,晚间将她移送桃检侦办。

  53岁的吴姓女子,准备搭乘华航编号CI-006班机飞往美国洛杉矶参展,吴女下午约2时余在华航报到柜台办理手续时,地勤人员询问行李内是否有危险物品,吴女则表示,行李内有1枚炸弹。

  航空公司人员立即依航空保安规定通报航警,航警获报后,立即派员拦下吴女的行李,经详细检查后,并无爆裂物,班机也于下午4时余启程飞往洛杉矶。

  航警也将吴女带回队上侦讯,吴女应讯时否认有提到有炸弹的说法。不过,航警调查,航空公司人员指证确实听到吴女提到行李内有炸弹,航警进一步侦讯并制作笔录后,警方今天晚间将吴女依违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航警表示,依据“民用航空法”规定,散布危害飞航安全之不实讯息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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