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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驾驶自制“飞机”低空飞行
2012-05-04 08:52  来源:温州网   记者 章瑚 徐晓春
  5月2日中午,一温州市民驾驶一架自制的“飞机”在温州市瓯江路东面路段进行低空飞行。有人看热闹,也有人很烦恼:“玩飞行器的大叔,请别在我们学校周边玩啊,你打扰到我们午休了。”

  温二十二中正好位于瓯江路附近,据学校保安介绍,这几天经常听到飞机螺旋桨的轰鸣声,学生频频投诉受到噪声影响。“今天中午这个飞机飞得特别低,噪声特别厉害,我们也一直在找这个驾驶员。”该校安保处主任屈正说,飞机低空飞行,对校园安全也造成了隐患。而该校的高三学生小吴称,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就要高考了,午休时间对他们来说很重要,这架飞机已经在周边开了好几天,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休息。

  记者联系上该自制“飞机”的驾驶员50多岁的包海平,他说这架旋翼机是他经过多年研制而成的,于去年8月试飞成功,此后,他曾多次开着它在郊区和外地进行飞行。昨天中午,包海平看着天气适宜,就找来拖车将自制“飞机”拖到还没通车的瓯江路东段,进行驾驶娱乐。大半个小时后,他就接到了朋友的电话,称有人投诉飞机的轰鸣声影响到周边学校学生休息。“今天是5月2日,我以为学生们还在休假。”包海平称,得知情况后,他就停止了飞行。

  据了解,这架“飞机”重约150公斤,最高飞行高度4300米,最高飞行时速为180公里。据包海平介绍说,他学习过直升机驾驶技术,也清楚驾驶区域和飞行高度的限制,对于飞机的安全性能,他也很自信。

  但包海平的“飞机”试飞并没有经过空管部门的审批。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私人飞机等通用航空器上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需要民航总局核发的飞机适航许可证;二是飞行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飞行驾照;三是要经空管部门批准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

  民航温州空管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根据上述条例,包海平的试飞属于非法飞行。“这里面涉及自身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等诸多问题。”该负责人说,热气球、动力伞、飞艇、滑行伞和小型直升机等飞行器一旦离地到一定的高度,都需要通过空管部门的审批。据悉,民航温州安全监督管理局即将成立,将对飞行器飞行进行执法监督,如遇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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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芷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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