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PA China网消息】2012年民政部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于4月23-25日在总政培训基地举行。AOPA-CHINA综合部副主任刘建刚和八十位来自近六十家全国性社团组织和基金会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推动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促进其规范化运作水平。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廖鸿,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管理一处处长高成运,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处赵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副处长蔡波毅先后做主题发言。 廖鸿巡视员介绍了我国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情况,回顾了社会组织发展的历程,展望了我国社会组织改革的方向,阐述了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高成运处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就组织登记与变更方面做了详细报告,他重点强调了要健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制度。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按照“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进行。社会团体换届产生新一届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后,无论是否发生人员、职务变动,均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其中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届满后继续兼任的,需事先根据《关于审批中央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9〕55号)精神,重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赵娜女士和蔡波毅处长则分别对社团评估指标和社会组织人才服务政策做了详细阐述。崔忠付从如何做好社会组织秘书长的角度做了报告,他认为一个合格的秘书长应该明确社会组织的定位不是政府部门的附属,而应该是社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更大的能动性为会员提供服务,引导会员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据悉,2012年民政部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共举办五期,其中有两期为财务负责人培训班。AOPA-China在提升会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注重自身建设与发展,努力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从而更好地为通用航空行业和广大会员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