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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会”期间东莞禁飞直升机热气球
2011-07-04 09:56  来源:民航资源网   

       东莞时间网讯 为深圳大运会保驾护航,2011年8月10日零时至2011年8月25日24时,东莞等10个地级以上市将24小时实施小型航空器禁飞。

  省政府近日通过网站发布《加强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要求包括东莞在内的10座城市实施相关管理措施。

  小型航空器将临时封存

  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深圳大运会)临近,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升级。省政府发文明确要求,在深圳大运会举行期间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等10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管理措施。

  本报记者了解到,包括东莞在内的10座城市将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

  为此,公安机关以及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及其起降场地采取临时封存、封闭措施,或者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违规者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通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体育、民航、气象、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飞行活动,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不过,经过批准用于深圳大运会庆典活动、航拍、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的,将不受这一规定限制。

  公安部门透露,这份《通告》是劝告,劝告不要在此期间违规使用飞行器,劝告无效的话,采取强硬的措施,主要是为了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具体的禁飞时间为:自2011年8月10日零时至2011年8月25日24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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