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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飞龙通航通过CCAR141部合格证更新审定
2014-05-12 00:00  来源:大众航空   
       5月8日,在加格达奇举行的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飞龙”)CCAR-141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补充运行合格审定颁证会议上,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刘军向中国飞龙总经理曲海波颁发了CCAR-141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证,这标志着中国飞龙经过两年的飞行训练运行,成功通过了局方的第一次复审获颁新证,也标志着中国飞龙的飞行培训业务已经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颁证会议上,中国飞龙飞行培训部副部长龚全汇报了中国飞龙航校的历史、运行情况及本次复审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民航黑龙江监管局飞标处副处长张哲代表局方做了本次补充运行合格审定报告。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刘军为中国飞龙总经理曲海波颁发了CCAR-141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民航黑龙江监管局副局长刘建平向中国飞龙副总经理李心明颁发了CCAR-141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训练规范。

会上,中国飞龙总经理曲海波、中航工业直升机高级专务栗万欣、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计斌、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刘军分别作了发言。

中国飞龙总经理曲海波在发言中表示,取得新合格证后,中国飞龙的飞行培训业务将立足新起点,在局方的指导和持续监督下,更加完善航校的运行和飞行训练管理体系,保证训练质量和运行安全,力争在短期内形成规模,为国家通航产业输送更多高质量的飞行人才。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刘军对中国飞龙顺利通过运行合格证更新审定表示祝贺。他指出,目前中国民航的发展十分迅速,对飞行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中国飞龙作为国内通航业的一个骨干企业应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开展飞行培训业务,未来几年内,不断加大培训基地的软硬件建设,锻炼师资队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打造品牌效应,努力推进飞行培训规模的稳步增长和培养能力的持续提升,为国家民航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根据法规要求,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必须通过CCAR141部进行的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并持有局方颁发的合格证(有效期两年)。自2012年5月,中国飞龙取得该合格证以来,在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监管局的大力支持、帮助和持续监督指导下,严格遵守CCAR61、CCAR91、CCAR141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局方批准的《运行手册》等相关文件、课程大纲实施飞行训练,规范内部管理,推动训练安全和训练质量整体提高,培训业绩良好,相继培养输送了60余名初始飞行员,锻炼出了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飞行教员队伍。

2014年3月,中国飞龙向局方提出换证申请,经过预先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演示与验证四个阶段的审定,局方批准中国飞龙自2014年5月8日起,连续使用加格达奇机场作为辅助训练基地,按照经局方批准的《飞行训练大纲》及相关手册进行飞行培训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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