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过去一直将使用通用航空器从事为为各种各类客户提供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海洋及环境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及空中游览等飞行活动称为专业航空,直到198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了《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才正式将专业航空改称为通用航空,与国际上的常用名称取得一致。 本文分为三个内容:即建国前及建国后初期的里程碑活动;1952年-1985年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时期,重点研究建国后至1985年时期的重要事件和产业政策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产生的效果;1986年以来的建立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前期准备和正式实行时期,重点研究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的事件过程及效果。 建国前及建国后初期的里程碑活动 史料显示,我国通用航空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12年,比当时的国际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等)通用航空起步晚了十余年。我国航空界的先驱冯如先生设计和制造了我国第一架液冷式发动机的双翼飞机,这个令国人关注的举动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可以被认定为我国早期通用航空发端的雏形。 1930年国民政府创办了规模很小的航空测量队,隶属于军事陆地测绘局领导,它的任务是采用航空摄影测量的办法绘制军事地形图,同时也承担水利、铁道、地质等部门委托的一些航测任务。后来水利、铁道、地质等部门也组建了航空摄影队伍。 1931年6月,浙江省水利局租用德国汉莎航空公司梅塞施米特M18-D型飞机,在钱塘江支流浦阳江进行的航空摄影,掀开了中国通用航空历史新的一页。到了1937年,全国已经拥有航摄飞机12架,但是所有的飞机和主要设备,都是由国外提供的。解放前夕,所有的航摄飞机、主要设备、部分航摄资料和技术人员被劫往台湾,使原本就弱小的通用航空产业更加脆弱。 1949年前,国民政府的通用航空产业尽管先后与美国、意大利等西方国家的航空工业有过一些接触和合作的经历,但由于器材零件和设备依赖进口,自身没有制造和运营的能力,直到解放前夕也没有建立起独立的通用航空产业的体系。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建国后,为了适应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需要,经过近2年的时间,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物质和技术的支持和帮助下,于1951年开始重新组建自己的通用航空事业队伍。1951年5月,军委民航局首次使用1架C-46型飞机,连续两天41架次执行广州市防治蚊蝇危害的飞行任务,标志着新中国通用航空事业开始了新的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意义。从此以后,通用航空迅速发展成为我国整个民航事业的重要一翼。 1952年-1985年实行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时期 (一)国家宏观政策的制订与发布 这个时期国家处于战后的重建工作,鉴于当时的形势,还谈不上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尽管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没有产业政策一说,但事实上它是存在的)。中央政府采取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方式,比较突出体现在宏观政策方面也是强调全国一盘棋,高度计划和高度执行,集中非常有限的人、财、物,去完成体现我国国家意志的项目。着重行政干预去体现国家政治决定,经济性方面的因素次之。虽然通用航空还没有列入重要位置,但是已经在发展航空工业和民航运营方面有所考虑,有关通用航空内容(如购置通用航空器、执行通用航空任务、建立飞行培训学校等)已经包含在航空工业发展的总体计划之中。此外,为了发展通用航空,国家还发布了一些带有针对性很强的决定、通知等文件,并且陆续在以后开始进行的历次五年发展规划中渐次展开和进行有关具体的内容。 (二)通用航空运营服务 1、组织机构建立和管理 国家民航局通用航空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对全国通用航空实行全行业归口管理,在这个时期通用航空管理组织机构虽然几经变动,从总体上来说是逐步得到加强的。 1951年-1955年,民航局没有单独设立通用航空机构,由局商务处兼管通用航空业务工作; 1956年,民航局成立专业航空处; 1964年,民航总局成立二局专业航空处; 1969年-1977年总局二处专业航空处撤消,先与运输、计划合并为生产处,后生产处撤消,又与运输合并为国内业务局; 1978年,总局成立专业航空组; 1980年,总局成立专业航空局; 1982年,总局改为专业航空司。 1958年-1964年,民航各个地区管理局先后成立专业航空科,负责各个地区的通用航空飞行业务工作,北京管理局航测飞行大队肩负全国性的工业飞行任务。1964年以后,各个地区的通用航空组织机构基本上是按民航总局机构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 2、从业员工队伍建设 1952年,民航局在天津组建了国内第一个通用航空飞行队伍(即军委民航局航空农林队),配备10架于1951年从捷克共和国引进的爱罗-45型飞机,拥有员工60余人; 1955年,民航局在天津成立专业航空队; 1958年,民航局在天津将专业航空队改编为航测飞行大队;同年8月,该大队划归民航北京管理局管理,基地迁至北京; 1958年-1985年,民航通用飞行队伍日益壮大,已经初具规模。拥有民航工业航空服务公司及所属4个分公司、民航广州和上海直升机公司和以农林业飞行为主的12个专业飞行大队、两个独立飞行中队,分布在北京、天津、山西、湖南、黑龙江、广东、陕西、浙江、辽宁、河北、上海、吉林等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共装备15种型号的通用飞机249架,以及相应的一整套专用设备,从业员工发展到6000多人。 3、服务范围及项目 1952年5月1日,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中国民航首次派出1架由捷克共和国引进的爱罗-45型飞机,从天津机场调到牡丹江海浪机场,执行牡丹江地区的航空护林任务。之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各个部门、地区和单位对通用航空的需求日益增多,使通用航空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经营项目迅速增加。 从1953年开始到1985年,在全国多个地区进行了人工降水、航空摄影、航空造林、航空护林、航空探矿、播种造林、航空遥感、农林化飞行、陆地石油航空服务、海上运输与救护飞行服务等通用航空活动。 4、取得的成就 30年来,在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关怀和领导下,经过民航系统和广大用户的共同努力,通用航空取得了很大成就,1952年起步时当年飞行总量为959小时,截止到1985年,民航完成的通用飞行时数累计达到833,142小时(见表1),平均每年以12.6%的速度递增;财务收入累计达到70,292万元,上缴国家利润累计达到17,000多万元。 这个时期的1952年-1965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通用航空迎来的第一个黄金时期,平均每年作业达到15800小时以上。 1952年-1985年的总飞行量中,其中农林业飞行549,985小时,占通用飞行总时数的66%。对农作物、森林、果树和草原植被等喷洒药物面积7亿多亩。飞机播种造林面积2亿多亩,保存面积9千万亩,占全国解放后造林保存面积的16%,郁闭成林的有5000多万亩,成材始伐的有2200万亩。飞机播种牧草700多万亩,平均保苗率74%,航空护林平均每年巡护森林面积8亿亩。 表4.1:1952年-1985年通用航空飞行小时数统计
(三)通用航空飞行器企业及产品制造 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政务院颁发《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并成立了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吹响了进军航空工业的号角,这是新中国航空工业的开端,也是通用航空器研发的发端。 1951年5月17日,南昌飞机制造厂成立,为新中国成立后组建的第一个生产通用飞机的生产厂,现已发展成为大型企业集团-洪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代表产品为运五系列飞机。 1952年4月1日,哈尔滨飞机制造厂成立,为新中国成立后组建的第二个生产通用飞机的生产厂,现已发展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代表产品为直五系列、直六、直九系列、运十一、运十二系列。 1957年12月10日,南昌飞机制造厂试制的运五双翼多用途轻型活塞式飞机飞行成功。 1958年9月23日,由北京航空学院师生自行设计制造的轻型螺旋桨式轻型短途运输机“北京一号”首飞成功,这是中国历史上除“中运一号”、“中运二号”之后又一种自行研制的运输机,未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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