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信部牵头,制定《民用飞机行业发展条例》的立法论证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将从法律条例层面,给予飞机制造业更稳定长期的政策支持。 该条例有望明确,国家将设立民用飞机产业发展基金,且加大对民用飞机产业国有基础设施及大型设备的投入等实质性支持内容。 “立法是产业政策的最高形式,这个国外早已有之。”上海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巫景飞说,我国飞机制造的立法,早在2007年就有讨论。 巫景飞曾参与该条例的研讨论证。他分析指出,产业政策无外乎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手段。“由于飞机制造前期研发投入很大,后期使用需要市场培育,这都需要相应的支持。” “飞机制造业不同于其他产业,是国家战略性高科技产业,对国民经济有很大的带动力。”北理工法学院副院长李寿平说,但是飞机制造业却是“投资大,周期长、回报慢”,因此只有也必须依靠国家的支持。 李寿平直言,从全球各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历史来看,民用飞机产业都获得了各国政策支持,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为前期研发投入和市场促进。 “民用飞机的前期投入非常大,且风险也大,很可能几百亿投下去就打水漂了。”李寿平直言,另外新飞机制造出来后,市场认可也要一个过程(市场更倾向于购买已有机型),因此给予市场促进政策非常重要。 “通过条例,既可以使民用飞机制造在我国的战略性产业地位确定下来;还可以使我国扶持和发展民用飞机的政策稳定下来。”李寿平坦言,“由于缺乏长期稳定的产业政策,严重制约了我国民用飞机发展。” 事实上,就在6月份由工信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航工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公司、北京理工大学等组成的“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工作小组”在北理工举行了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研讨会,其目的就是借用国际通用办法,为我国飞机制造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