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航空运动管理中心关于施行湖南省航空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的公告 航空运动(airsports),人们利用飞行器或其他器械在空中进行的体育运动。这项运动在我国20世纪初开始萌芽,30年代逐步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今天,该项运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迅速得以普及。 国际上普遍开展的航空运动项目有:飞行运动、航空模型运动、跳伞运动、滑翔运动和热气球运动等。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关于滑翔机、自由气球等几类航空器驾驶员执照训练和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飞发[2012]1号文件,授权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对滑翔机(含动力滑翔机)、初级飞机、自转旋翼机、自由气球以及充气体积小于4600立方米的飞艇等5类航空器驾驶员执照训练和运行管理负责。 湖南省航空运动管理中心作为我省航空体育运动项目的训练、管理部门,为促进我省航空体育运动项目安全、健康、和谐发展,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以及航空体育各运动项目的政策、法规,对在我省范围内开展的各项航空运动活动,包括飞行、各种跳伞、航空模型以及以上5类航空器的培训和表演等实施衔接有序、管理规范、责任明确、服务便利的管理。 为了防止违法违规飞行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湖南省境内组织开展各项航空体育活动及其组织者,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到湖南省航空运动管理中心办理申报、审批、备案等手续。有外籍人员参与活动的,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事政策,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湖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 2012年7月5日 |